國地稅合并、追征社保、個稅調整,會計怎么處理更合理?
- 來源:
- 暢捷通好會計
- 作者:
- 西昌巧手軟件科技有限公司
- 發布時間:
- 2018年07月1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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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到:為了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各項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啥意思?意味著以后各項社會保險費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而不是代收。 未足額繳納社保,屬于違法行為 目前很多企業為了節省用工成本,以現金方式發放工資、不提供工資單等必要證據,按最低工資或者低于員工實際工資的數字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費,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這不,前段時間,國家出手給不遵循政策的用人單位來了重磅一擊。 6月份上海人社局公布了50家單位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對其違法行為被公開告示,老板和納稅人社會信用統一代碼一并公布! 不僅處罰你,還要曝光你!力度大的很!讓會計人員直呼:最嚴征管時代來了! 試用期不上社保的“童話”結束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有些單位會在勞動合同上做手腳,規避企業繳納社保責任。 在私企比較普遍,寫的招全職,其實就招個試用期,3個月后走人,這樣他們試用期社保就不用交了,好多私企更是簽6個月試用期,到6個月就開掉,這樣就不用交社保,這些是在打法律“擦邊球”。 員工自愿簽協議放棄社保,違法! 有企業說,我們讓員工簽了不繳納社保協議了,查到也沒事——大 錯 特 錯! 未按要求繳納社保,將受處罰 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以下嚴重失信行為將被處以相應限制措施: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 3、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備繳納能力但拒不繳納的; 4、隱匿、轉移、侵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 5、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 6、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違反服務協議或相關規定的; 7、拒絕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的。 以上嚴重失信行為的責任人將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包括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以上座位。 注意: 勞務派遣公司、物業安保公司、建筑施工企業將成為國家重點整治的企業 如何繳納社會保險? 單位以本單位上月工資總額為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 職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資60%的,以60%作為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超過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資300%的,以300%作為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 基數為3510的個人五險計算表 企業承擔:1,021.41元 個人承擔: 361.53元 繳納社保:1,382.94元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山西、新疆、江蘇7省市已公布2018年社保繳費基數。 隨著社保繳費基數的普遍上調,參保者的社保待遇和工資收入都會發生一定變化。 各位小主需密切注意。 ...... 關于社保的事情小主們弄清楚了嗎?